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(公告字第20120213)

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

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(公告字第20120213)

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(公告字第20120213)
近日來,我們多次收到有關成立聞法點及申請聞法上師資格條件的反應,許多人說夫妻或家庭成員不可以一起成立聞法點。在此,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所有的寺廟、聞法機構以及仁波且、阿闍黎、聞法上師和所有聞法的善男信女們:行人們成立愈多聞法點愈好,以便接引更多眾生恭聞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法音,夫妻或家庭成員共同成立護持聞法點是很好的,但一處聞法點只能有一位聞法上師
特此公告

國際佛教僧尼總會201212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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