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五明成就─世法哲言80




白話解釋


  雲高大師的這條明言,專門說明了我們所居的這個世界上的萬事萬物,無論是精神方面的,還是物質方面的,一切都是無常性的,也可以說,宇宙間的一切都具無常性,所以叫世界無常故。所謂無常,就是指所有一切有生命的生物,都是必定要死亡的,如各種動物、飛鳥、細菌等等,一天天進入老,慢慢就生病,最後就死了。而一切無情之物體,即無生命的東西,如我們現實世界中的房屋、汽車、衣服、鞋子等等所有一切,也是必定要壞滅的。這個壞滅是慢慢進行的,而不是一下就滅了,但終究它是要滅的。幾年不滅,幾十年要滅,幾十年不滅,幾百年要滅,幾百年不滅,就幾千年滅,總得要滅,任何東西都必定要滅,這是定義,宇宙間一切都是如此,所以叫無常。也就是說,宇宙間沒有永恆不動的東西,一切都在成住壞空的變化之中,這就是整個世界精神和物質現象存在的科學觀之真諦。那麼,這些東西是怎樣來的呢?是因緣和合而產生的,他們之間因緣聚會就和合起來,就存在了。比如錄音機,就是由集成電路、塑料外殼、微型電動機、電線、喇叭、液晶顯示板等眾多元器件組成的,這些因緣和合起來才能成為錄音機。人同樣如此,是父精母血合化外加靈知心識生命,這些因緣和合才有的。總之,萬事萬物都是緣起和合就成立,因緣離散則不存在,亦即離散無名相之意。就正如錄音機,如果將集成電路、塑料外殼、微型電動機、電線、喇叭、液晶顯示板等元器件一一分開,就不再有錄音機這個東西存在了,再如我們所住的房屋,把它拆散以後,那麼也就沒有房子這個概念了,而只剩下一些鋼筋、水泥、磚頭、瓦片、裝飾用的牆紙等等,就是說,正是由於這些各種各樣的東西組合在一起,才有房子這個名詞,有名相出現,而在因緣離散的時候則沒有了,這屬於一種析空觀的論諦。所以說萬法終歸空。明白這個道理以後,我們應該知道,世界上的一切均是由因果關係而組成的一種因緣和合名相假體,故善因顯福果,惡為顯佈報。即是說,我們做的一切好事,顯現的絕對是福報,比如一個人,具有豐富的學識,同時又愛國愛民,熱愛世界和平,德才兼備,這樣人們就會選他當領導,他就可更好地為人民服務,這些都是福報的表現。假如說一個人整天就是偷摸拿騙,幹違犯法紀的事情,自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,這就是惡為呈佈報。所以,萬法都具無常性,都是因緣和合而生、因緣離散而滅,如夢幻泡影一般。明白這個道理,我們就能做好事,而不能做任何壞事,也就是凡是對國家、對人類、對世界有益的事情都做,而有損於人類的任何事情都堅決不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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